SFC fines South China Commodities Ltd HK$4.8m for regulatory brea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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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ment of Disciplinary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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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期貨有限公司因違反監管規定遭證監會譴責和罰款480萬元

Issue date: 2022-02-14 16:30:00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南華期貨有限公司(南華期貨)並處以罰款48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沒有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註1)。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南華期貨在關鍵時間沒有對19名客戶用以發出交易指示的客戶自設系統進行任何盡職審查,以致未能妥善評估並管理客戶使用該系統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註2及3)。

此外,證監會識別出存入四個客戶帳戶內的款項與有關客戶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並不相稱。南華期貨聲稱並無察覺該等異常情況。證監會認為南華期貨未能顯示出它曾就有關存款作適當查詢,並妥善處理所涉及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證監會更發現,南華期貨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以偵測客戶帳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導致未能偵測出九個客戶帳戶內的3,783項自我配對交易(註4)。

證監會認為,南華期貨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且該公司沒有確保《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和《操守準則》獲得遵守(註5及6)。

證監會在決定對南華期貨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

備註:

  1. 南華期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
  2. 客戶自設系統是由客戶開發及/或指定的交易軟件,以便他們能夠透過互聯網、流動電話及其他電子途徑進行電子交易。
  3. 客戶自設系統透過應用程式介面連結至南華期貨的經紀自設系統。應用程式介面提供一系列功能,讓不同應用程式讀取數據並與外部軟件組件或操作系統互動。經紀自設系統是由交易所參與者或供應商開發的交易設施,以便交易所參與者能夠透過互聯網、流動電話及其他電子途徑向投資者提供電子交易服務。
  4. 自我配對交易指客戶的交易指示與其本身的反向交易指示進行配對的交易。《打擊洗錢指引》指明就某些證券及期貨進行數量相同的買賣是可能會令人懷疑有洗錢情況的例子,因為該等買賣可能營造曾進行交易的假像,並顯示出現操縱市場活動。
  5.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
  6. 有關監管規定,請參閱《紀律行動聲明》。
News captured as of:2022-02-14 16:30:01

Source: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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